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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養服務是為18歲以下,因各種緣故而缺乏家人照顧的兒童,提供家居照顧服務,讓他們繼續享受家庭生活,直至他們能與家人團聚。寄養服務費用全免,寄養父母可獲發津貼,以支付兒童每月的生活開支。另外,亦會得到可豁免報稅的獎勵金和津貼。
寄養父母須家庭生活愉快,生活安定;身體健康及情緒穩定、年齡在25歲或以上;申請人其中一人為全職家庭照顧者,有小學畢業程度;家居整潔安全,並有足夠居住面積;喜愛兒童和有照顧兒童的經驗及能力;願意接受社工的調查及輔導。
善心人可致電社署寄養家庭招募熱線查詢:2852 4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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