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高等法院昨日裁定不批准北角h舊址東座地盤的租戶就搬遷而提出的司法覆核,以及拒絕暫緩執行上訴委員會收回地盤的決定;房屋署歡迎法院的裁決。發言人說,上訴人要在昨日午夜或之前搬出,房署將於今日如期收回北角h舊址東座地盤,所有遺留財物,包括停泊於該處的車輛,將會由房屋委員會接管及處理。
房屋署發言人又說,由於租戶違反規定,將地盤由汽車展銷場改為收費停車場,署方掌握足夠證據後,去年10月要求租戶搬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