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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月21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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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管署回應


http://www.wenweipo.com   [2005-01-21]

■以過去6年處理7萬7000宗新個案而言,目前的監察措施已有效提供高效率的無力償債服務。

■承諾會提醒職員接到舉報時將有關個案再轉為「活躍個案」。

■要求職員向上司報告所有舉報,並將保留報告記錄,而「毋須再跟進」的決定須得到上司批准。

■每3個月發「催辦通知」給個案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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