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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道欄桿經常掛滿衣物,影響市容礙觀瞻。
【本報訊】申訴專員公署狠批政府5部門互卸責,未有正面處理西貢區市民隨處晾曬衣物問題後,西貢民政事務專員昨日表示,會考慮在區內劃出指定晾曬衣物地點,不過亦指問題與樓宇設計缺乏晾曬衣物空間所致。房屋署則指出,每年容許公屋租戶在7月及8月,將冬季衣物、棉被及毛氈等晾曬在屋h指定的公眾地點。
西貢民政事務專員陳炳輝昨日在電台節目中表示,將與各部門商討設立指定晾曬衣物地方的可行性,以長遠解決問題。他又稱,問題根本在於樓宇設計缺乏晾曬衣物空間,不過亦理解各部門有其優先處理的事務。他亦承認,如果市民晾曬衣物的地方沒有禁止告示,現時法例實在難以規管,因此他呼籲居民注重公德。
公屋7月可曬寒衣
房屋署表示,自2003年8月實施屋h清潔扣分制後,同時容許公屋租戶在每年7月及8月左右,將冬季衣物、棉被及毛氈等晾曬在屋h指定的公眾地點。由於各屋h的環境情況不盡相同,房署會就更方便公屋住戶晾曬較厚衣物的地點及時間,諮詢各屋h管理諮詢委員會的意見。
至於有指樓宇設計缺乏晾曬衣物空間,房署表示近年在設計新公共屋h晾衣架位置時,已經因應各個屋h的環境及樓宇設計,靈活採用不同方案,以符合成本效益。房署指考慮因素包括將晾衣架位置遠離廚房油煙、避免高空墮物意外傷及途人,以及適量陽光,亦考慮減少樓上衣物滴水對樓下造成滋擾及外牆美觀等。
新屋h設晾衣架
經過廣泛諮詢後,房署已於2003年依據上述原則,採用一系列新設計,將晾衣架位置適當地設於浴室或廚房窗戶外牆天井。自去年6月後新落成屋h亦已全部加設晾衣架。此外,房署亦引進多項措施改善舊型屋h樓宇的晾衣裝置,如自2002年8月起,和諧式公屋租戶可以在客廳外牆的特定位置安裝一至兩支不抰晾衣桿或尼龍繩。
另外,由去年6月開始,仍然使用插筒式晾衣裝置的屋h居民亦可以向屋h辦事處申請資助,以安裝合乎規格的新式晾衣架,合資格的居民只須支付半費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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