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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鄭海龍深圳22日電】5名港人毒犯昨晨在深圳中級人民法院出庭受審。除一名主犯外,其餘4人均對檢查機關指控的販毒罪名供認不諱。深圳中級人民法院未當庭宣判。
5名被告分別是朱×林(32歲)、鍾×康(25歲)。唐×強(41歲)、黃×維(43歲)及黃×建(41歲),5人涉嫌為同一集團成員。
在昨天上午的庭審中,除第一被告朱×林否認檢方有關販毒指控外,其餘4人均對指控罪名供認不諱。法庭沒有當日宣判。
主犯否認販毒指控
據檢查機關的起訴書,被告人鍾×康於03年10月,經犯罪嫌疑人梁×聲(男,綽號「阿聲」,仍然在逃)介紹,加入到梁×聲及被告人朱×林的販毒團伙中。
04年4月21日,鍾×康奉朱×林之命,到深圳市嘉賓路某茶餐廳取了6塊共3千克海洛英,分拆交付給多個買家,其中5百克海洛英交給被告人黃×建,另140克交給被告人唐×強。
兩日後,朱×林打電話通知鍾×康,要其賣給被告人黃×維、黃×建每人海洛英5百克。鍾×康即與黃×維、黃×建聯繫確認交付毒品的地點、時間等具體事宜。當日下午2時許,鍾×康與黃×維在深圳市泰寧花園一快餐店旁進行毒品交易時,被公安機關當場抓獲,當場搜獲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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