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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財喜
行政長官董建華先在2004年的施政報告中提及特區政府會努力增進與地區居民的了解、加強為地區提供服務的能力、改善政府與普羅大眾的關係。
另外他也希望更好地發揮民政事務署的職能和善用資源。區議會方面,董先生也承諾會加強與區議會合作、努力支持區議會開展工作,並承諾會檢討區議會的職能和角色。一年之後,今年2005之施政報告,董先生再次提出會檢視區議會的職能。
望進一步加強區議會角色
中西區區議會在一月廿日的區議會大會上,議員提出了動議要求特區政府下放權力並加強對區議會職能和增加資源。對於政制事務局將於今年年底前才展開有關區議會的角色、功能及組成的檢討,區議員認為時間不應太遲,最好現在開始著手準備,並及早有區議會的參與。
政制事務局在回答區議會問題——有那些權力、職能可以下放予區議會時說政府在檢討區議會的角色、功能及組成時,會參考有關的法律條文、設立地方行政計劃的根本理念、政府在2001年發表的區議會檢討工作小組報告所載的建議、以及第二屆區政會成立以來的運作經驗,研究如何進一步加強區議會的角色,包括區議會與政府在各層面上的合作關係。
現時區議會有「充權」空間
對於區議會功能之檢討必須跟進在2000年取消兩個市政局時政府曾承諾將兩局部分職權下放至區議會層面。
根據基本法九十七條,香港特別行政區可設立非政權性的區域組織,接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就有關地區管理和其他事務的諮詢,或負責提供文化、康樂、環境衛生等服務。以現在區議會的職能範團來看,是還有很多的「充權(Enpowerment)」空間,部分現時由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管理的設施,區議會是可以協助管理以期盡量配合社區之需要,使區議會有實質的介入點來一洗「口水會」的形象。
我們對這次區議會的檢討是有所期望的,希望並不是在過場式的作小修小補。一方面要切實總結過去區議會的經驗,另一方面也要以開放的思維,問自己如區議會捲土重來,我們想要一個甚麼樣的區議會?是不是一定要有18個區議會?是不是小選區?是不是不可修改區議會條例等等?
我們期待區議會可以進一步在地方行政扮演主導的角色,更好地為市民服務,協助特區的「優質」施政,並落實社區參與和貫徹可持續發展的原則。(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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