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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月25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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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哀鬧劇破壞制度


http://www.wenweipo.com   [2005-01-25]

■孫啟昌 香港灣仔區各界協會主席

 立法會因所謂民主派議員破壞制度,強行要默哀而導致流會,所謂民主派人士說這是一場「良知與規則」之戰,如果這個觀點得到市民認同的話,實非香港之福,而筆者認為這場「良知與規則」之戰,就是表示良知是可以凌駕法律,人治社會是被認同的,此例一開,對日後的政制發展必然禍延無窮。

 任何的社會/組織都受到制度同法律的保護,制度和法律是一種「預先約定」(pre-commitment),就如每一個團體都預先建立自己的規章,任何一個人要參加該團體,就要尊重及信守這個團體的規章,「預先約定」就是維護大家的自由,讓大家在既定的秩序之下,自由地選擇自己的生活,當然隨著時代的進步,制度規章是可以更改的,但必須要經過一定的程序之下才可以更改,試想想,一個制度隨時可以朝令夕改的話,這個便不是「制度」了。

 今次所謂民主派議員明知故犯,立法會主席已裁定此舉在立法會不適當,如所謂民主派議員不滿主席的裁決是可按「議事規則」去上訴,最後更可以彈核「主席裁決」,這個上訴程序就是大家預先設定的制度。但觀乎今次立法會的默哀鬧劇,就是一場完全「破壞制度」的一個示範:用所謂良知壓倒規則,只要他們覺得對,就可以無視規則,究竟這是人治還是法治?法治社會是香港一向引以為傲的其中一項制度,今次「良知與規則」的說法,實在是對將法治常掛在口邊的所謂民主派議員一種諷剌。(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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