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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首批CEPA貨物2004年2月18日就是經珠海橫琴口岸進入廣東珠海,突顯橫琴的重要性。
【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胡明珠海25日電】由廣東省委託中國投資諮詢有限公司承擔編制的「泛珠三角橫琴經濟合作區」專案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第二方案,日前已經出台。據消息人士指出,第二稿在第一稿的基礎上對橫琴合作區的功能、產業定位、管理體制、開發方式等做了進一步修改,下一步將徵求「9﹢2」各省區的意見,並爭取獲得國家發改委的批准。
據珠海市政策研究室有關人士介紹,中國投資諮詢公司所做的橫琴合作區方案的第一方案已出台並聽取了意見,目前第二方案對合作區的功能、產業定位、管理體制以及開發方式等做了修改。
助港澳緩解結構性失業
據了解,在合作區的產業配置上,重點發展物流業、高科技產業、製造業、旅遊業、會展業、金融服務業、資訊服務業和對台經貿。特別是在製造業上,將設立香港、澳門工業園,發展高附加值、低能耗、無污染的深加工和製造業,吸引港澳、內地及外資投資,利用內地的科技及人才,聘用一定數目的港澳勞動力,冀緩解港澳的結構性失業問題。
對於合作區管理運作模式,珠海市政策研究室的有關人士介紹,將實行「行政管理主體和經濟開發主體分離」,設立協調、管理、開發三級運行架構。
設協調管理開發三級架構
協調機構方面:成立合作區泛珠三角聯合協調理事會,泛珠三角成員和國家相關部委辦負責人為理事會成員,定期舉行會議,協商解決開發區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管理機構方面:成立合作區管委會,由廣東省政府委託珠海市政府管理,承擔聯合協調理事會的日常工作及合作區日常行政社會事務管理。
開發機構方面:由泛珠三角地區大型企業和其他國內外跨國企業為主共同參與,組建合作區開發有限公司,全面負責合作區的基礎設施開發建設、招商引資等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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