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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事件經過
12/07/04 何偉途北上東莞公幹。
12/08/04 深夜酒店房間內因嫖妓被拘捕,扣押於大朗收容所。
13/08/04 何偉途簽悔過書。
16/08/04 何太到收容所找何偉途,得知他已被判收容6個月;民主黨李華明聲稱:「我的政治觸覺,此事隨時可能係政治炸彈,會唔會有陰謀呢?」
17/08/04 民主黨黨鞭司徒華聲言:「政治陷阱的可能性非常大」;東莞公安遂舉行記者會,詳釋拘捕何偉途的經過;民主黨態度軟化,曾以「政治炸彈」形容事件的李華明改口稱「唔清楚事件」。
18/08/04 李華明再聲稱事件是「有人在背後操控」。
19/08/04 東莞市公安局發言人李澤林再就事件接受訪問,強調拘捕何偉途是「證據確鑿」,按法律程序該如何辦就如何辦。
20/08/04 何偉途北上嫖妓事件令民主黨九龍東參選名單民望大跌,該黨即刻更換宣傳板,刪去何偉途的樣貌,及全面更換宣傳品。
08/09/04 東莞再次召開記者會,公布何偉途嫖娼物證,不容被抹黑。
20/01/05 觀塘區議會舉行會議,通過接受何偉途請假,暫時紓緩了他可能被取消議員資格的危機;
傳民主黨成立應變小組,處理何的出獄安排,民主黨紀律委員會聲稱不排除主動調查事件,但無下文。
28/01/05 何偉途正式獲釋,但民主黨未有正式解釋事件,也沒有再提「陰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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