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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4-1960 王德輝患上腎病,立下首份遺囑把財產平分予父親及妻子龔如心。
15-03-1968 王德輝另立遺囑,把財產全部留給父親。
12-03-1990 王德輝立下遺囑,把財產留下給龔如心(法庭裁定遺囑為偽造)。
10-04-1990 王德輝遭綁架,龔如心支付6千萬美元贖金後,王仍音訊全無。
22-04-1997 王德輝父親王廷歆,從王德輝的銀行保險箱取出68年的遺囑,擬打官司。
26-05-1997 王廷歆入稟高院,要求裁定王德輝已死,確認68年的遺囑有效。
06-08-2001 世紀爭產案開審。
21-11-2002 原訟庭裁定王廷歆勝訴,為王德輝遺產唯一受益人,並認為90年遺囑為偽造。
11-12-2002 警方就偽造遺囑案件邀請龔如心返署協助調查,其後龔如心獲准以現金500萬自簽保釋外出,需定時向警方報到。
17-11-2004 上訴庭駁回龔如心爭產案上訴,她力爭上訴至終審法院。
28-01-2005 龔如心被控偽造遺囑,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龔如心獲准以現金5500萬元保釋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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