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明薪金實數:不能巧立名目訂立交通、房屋等津貼進行剝削
■訂明假期規定:不容許「工餘時間自願返工」的情況發生
■不准從僱員的薪金中扣取,亦不得另行向員工徵收培訓費
■不得迫使員工「貼錢打工」:如
1.不能要求清潔工提供包括掃帚及膠袋等工作用具;
2.不能亂扣涉及制服、工作鞋等按金和損污費;
3.針對員工損壞公司資產的賠償,不能超出法例的規定;
4.不能任意扣薪,如「領帶打斜了也不能扣錢」。
■指定區域工作:不得任意調配員工到不同地區工作
■禁止判上判的剝削,除非得政府所屬部門同意
■禁止刻意打斷員工連續年資的過渡問題
■公開張貼標準合約及舉報熱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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