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梁祖蓮)民政事務局建議,修訂234項對民生或一般營商活動沒有直接影響的政府服務費用和收費,包括調高199項收費以及削減35項收費,增幅最高為20%,減幅最多為82%,估計每年可為政府增加約141,000元。
民政局提出的調整收費建議,涉及複製遊戲機中心上訴委員會聆訊的90分鐘錄音帶、政府新聞處出售的相片及幻燈片、根據《本地報刊註冊條例》(第268章)註冊及其他相關的收費、根據《旅館業(費用)規例》發牌的收費、業主立案法團根據《建築物管理(費用)規例》註冊的收費,以及有關使用社區中心/會堂的場地、其他設施及空調的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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