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1996年畢業的大學生一直拖欠學生資助辦事處的借款未有償還,昨日已到最後期限,處方將申請其破產。學生資助辦事處監督陳黃紉蘭回覆查詢時表示,處方正按照既定程序,包括尋求法律意見,積極處理有關個案,現階段未能提供進一步資料。
吳清輝昨日出席活動時表示,未知那名學生是哪間院校的校友,但不論出自何校,基於責任,學生借了錢便有義務還款。據他了解,該學生所屬院校與學生資助辦事處曾多次與他聯絡,但均沒有進展;他相信這只是個別事件,談不上有「殺一儆百」的目的。
浸大學生事務長何鏡煒則對學生資助辦事處的決定表示遺憾,他表示,學生離開校園後,雖然還款事宜由個人自行向學資處交涉,不過若校友有財政困難,校方樂意提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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