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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翁育紅)本港去年共有290宗納稅人離港前未繳清欠稅的個案,欠稅總額達7,120萬。每人平均欠稅24萬元,較上個財政年度的平均15萬元,大幅上升6成,令庫房蒙受巨大損失。
當局有權阻欠稅人離港
財經及庫務局局長馬時亨昨日以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時表示,本港03至04年度移民外地的港人及終止在港工作的外籍人士,未有在離境前清繳稅款而引致稅收撇帳的個案數目,比上一個02至03年度減少近半數,只有290宗,但總欠稅金額卻仍高達7,120萬(見表)。
馬時亨說,如納稅人離港前未付清稅款,稅務局有權向區域法院法官申請「阻止離境令」,或阻止已離港在海外居住的欠稅人在回港後,再次離開香港。
未繳稅將加收5%金額
馬時亨又提醒納稅人,遲遲未繳款的欠稅人可能會被加收多5%的金額,拖欠6個月或以上的,更會被加收拖欠金額10%的項目。另外,納稅人不會因欠稅時間已久而獲免清繳稅款的責任,故市民應該自覺交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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