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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志平昨接到獨立調查小組報告。 (李志樑 攝)
【本報訊】(記者 遲宗平)調查「平機會解僱余仲賢風波」的獨立調查小組發表報告,指前平機會主席王見秋是在獲充分授權下解僱余仲賢,程序恰當,事件只是一宗「僱傭糾紛」。報告又質疑,最初決定聘請余仲賢的前主席胡紅玉,聘請過程雖「符合一貫做法」,但「在技術上有若干不當之處」,包括無視一貫內部調配的原則而公開招聘有關職位;未有將聘任建議提交行政及財務專責小組通過;又在新主席王見秋接任前即公布有關的聘任等。
前平機會主席王見秋於2003年10月決定終止聘用余仲賢為平機會行動科總監,事件激起千層浪,隨著事態發展,陸續有更多人和事牽涉在內,王見秋亦在壓力下辭職,令一宗勞資糾紛最終演變成政治風波。為徹查事件,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於去年5月宣布委任一個獨立調查小組進行調查,結果於昨日正式公布,整份報告載有8項結論和達70項建議(見表)。
勞資糾紛變政治風波
針對前任主席胡紅玉聘請余仲賢擔任行動科總監的決定,報告指,有關的委聘過程雖符合平機會當時在招聘方面的一貫做法,但在技術上有若干不當之處。
報告披露,按平機會招聘的一貫原則,是盡量由內部員工填補職位空缺,故以公開招聘取代內部重行調配,似乎不符合這個原則。而平機會2個行動科將會合併,最少有一名總監必須離職,故有員工質疑是否有需要和適宜就此職位進行公開招聘。
同時,平機會行政及財務專責小組沒有以小組名義實際參與委任遴選委員會,更有部分遴選委員會成員一直以為這項聘任會先經該2個小組或平機會大會批准,始獲確認;但事實上,遴選委員會卻沒有將該建議提交該2個小組通過,實在有欠妥善。
逾期介紹人選受質疑
調查小組又留意到,有人認為余仲賢是「逾期」介紹的人選,質疑遴選委員會應否考慮余。而遴選委員會於2003年4月26日之後亦沒有如常召開會議,建議聘請余仲賢的報告書僅由遴選委員會秘書擬就,並由胡紅玉建議接納,於2003年6月19日由遴選委員會主席接納,而委員會另外3名成員卻沒有在報告上簽署。同日,胡紅玉即表示遴選委員會已找到合適的行動科總監人選,卻沒有告知人選的姓名。然而小組發現,早在2003年5月21日,胡已致函余仲賢,提出聘任他為行動科總監。
終止余合約一致通過
另外,早在該年6月,當胡尚未知道王見秋獲委任為平機會主席時,她已計劃公布余仲賢的聘任。
至於王見秋決定終止僱用余仲賢,報告指出:平機會於2003年9月18日會議上曾授權王見秋處理余的合約事宜,包括終止合約。有關的決議獲委員一致通過,而在投票表決時,所有在場的委員都沒有提出反對,因此決議是恰當地作出的。而平機會和余先生之間的糾紛得以圓滿解決,足證此事基本上是一宗僱傭事件,只要雙方願意,便可循法律途徑商定補償條件,以達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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