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實施,適用於現在就讀小四的學生
—自行分配學額比率由現時的20%增至30%
—家長可選擇的學校由1間增至2間
—增撥10%統一派位學額讓家長跨區選校
—統一派位組別維持3個
—利用現時的中一編班試,每兩年抽取一次成績樣本,調整來屆升中學生在小學的校內成績,再劃分學生的派位組別;或沿用現行方法,以過去學能測驗的成績來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