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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聶曉輝)《施政報告》提及的2億元攜手扶弱基金,將於3月接受非政府機構的首輪申請,預計年中正式推出,由社署署長鄧國威(見圖)領導的委員會分2輪批出所有基金。非政府機構從商業機構籌得多少現金或實物捐助,基金將會批出同等款額,首輪每宗申請的上限為50萬元。
下月接受首輪申請
基金將分2輪發放,首輪不多於8,000萬元,餘額則會全數撥入第二輪共1億1,000萬元的基金中;另外1,000萬元則用以推行多項支援措施,包括研究、推行計劃、設立網上平台及進行宣傳活動,以協助政府、商界、社福界3方面建立及維繫伙伴關係。
申請機構須定時提交計劃的進度報告,並在服務計劃完成後向社署提交經審計的周年和最終財政報告,交代基金撥款的用途,以證明有關款項確實用於申請書所訂明的用途上。鄧國威指出,批核準則主要考慮該非政府機構能否與商界成立恆久的夥伴關係,以達致基金成立的目標。
他又表示,詳細申請細節仍在商討階段,可望在今個月底有結果,該署亦會邀請商界及社福界的顧問提供意見。
申請細節月底確定
有關成立基金的建議,政府去年開始廣泛諮詢各有關方面,並於去年12月獲立法會財務委員會通過。
攜手扶弱基金諮詢委員會由社會福利署署長擔任主席,成員包括來自社福界、商界和學術界人士。委員會負責審核並向社署署長建議應予批准的申請,以及基金的各項運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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