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調查顯示,葵青區超市及個人護理用品店的過期食品數目較去年10月多出一倍。區議會促請政府加強監管,統一食用日期標籤的規格。
葵青區議會關注消費權益工作小組上月中起,兩星期內巡查三大超市和兩大個人護理用品店,在區內55間店舖發現90項過期食品,包括市民常吃的餅乾零食,多為過期10多天至數月,有食品更過期3年。
工作小組批評現時食品最佳食用期標籤不清晰,建議政府設立統一標籤準則,並規定店舖不准出售過期食品。葵青區區議員梁志成表示,市民購買食品時,著眼點不應只放在價格上,食用日期最重要,「現在有很多宣傳手法叫市民要四圍格價,其實最重要不是格價,而是食用日期。」
百佳發言人表示不清楚報告內容很難回應,但強調公司已有完善制度確保食物質量,而新年期間出售的貨品大多是新貨。惠康暫時未有回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