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2-07] 陳大狀「曲線」批長毛放大圖片
愛駒「永豐泰」勝出,陳景生(右三)等拉頭馬拍威水照。
法治精神被視為香港賴以成功的其中一項重要因素,身為資深大狀,陳景生尤為珍視法治,雖然他認為法規的訂定並非一成不變,但強調既然法規已定,便應該得到尊重,必須遵守。被問及時下有些立法會議員刻意挑戰議事規則,他沒有正面回應,只表示若有人不認同某些規則,可以循正式方法加以改變,但不能說:「我說那些規則已經不合時宜,我唔睬你!」
陳景生詳細分析法律與文化之間弔詭的關係,認為長毛梁國雄等人入局的確衝擊了議事堂文化,但文化不是亙古不變,而是與時俱進。「我個人認為,立法會的議事規則一旦定下了,議員便應該遵守。你要改變遊戲規則,可以循正規途徑去做,不能我行我素。」
他直言,文化處於不斷改變的過程之中,卻也不能「純粹為改而改」,社會需要有規章制度維護公平、順暢的運作,因此「規則高於文化」:「法律和文化或者有不完全協調的地方,但為了更高層次的公眾利益,必須採用法律的那套規定。」
指有人利用法律提高聲望
對政治沒有興趣,但政治最近偏偏與法律「緊密相連」,法律被政治化了嗎?陳景生搖搖頭說:「所謂法律政治化,是一大堆人與另一大堆人的權益矛盾,並透過法律手段來解決。」他稱,法律本來就是用來解決糾紛的,但可能有部分人會利用法律來達到個人的政治目的:「為個人政治前途私利興訟當然不是一件好事,但這是法律糾紛的副產品,本身不算甚麼大問題。」他以領匯事件為例,上市失敗令經紀、股民受損,但部分公屋居民的確提出了理據:「既然兩批人有利益衝突,可用法律手段解決,但過程中可能有某些人企圖利用紛爭提升個人政治聲望,那是副產品。」寥寥數語,陳大狀對鄭大班的看法,已然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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