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2-08] 槍殺案被告拒透露同黨身份
【本報訊】涉何文田愛民h槍殺案兩名男子昨日提堂,控方指其中一名被告涉嫌聲稱有人預先約好死者到現場大排檔,並同爬Y飯目擊案件,但堅拒透露其他在逃人士身份。兩人毋須答辯還押。
九龍城法院昨未有加強保安,兩名報住同一地址,同穿風褸被告不時眈天望地。負責案件的西九龍重案組總督察黃祥明在庭外指出,上星期五於深水步街頭拘捕首被告,而次被告則於一酒店房間內被捕,死者身份仍未確定,暫仍未知有多少人在逃,首被告的衣服亦會進行火藥鑑證。
控方案情指,36歲首被告曹傑榮涉嫌向警方承認死者是應約到愛民h泰記海鮮食店,首被告在場與死者同檯晚膳,並目擊案發經過,案發後即逃離現場,在次被告協助下匿藏於酒店房間內。他又涉嫌承認刻意不向警方透露其他在逃人士資料。
次被告黃建強(42歲)亦涉嫌承認自己為首被告安排房間。但辯方則提出投訴,稱兩人被捕及錄口供前曾被毆打,質疑供詞可靠性。
首被告被控2月3日串謀其他人謀殺一名身份不明男子。次被告則被控安排首被告匿藏,意圖妨礙他人被捕及於彌敦道東方假日酒店藏有懷疑毒品。控方反對兩人擔保,因為仍有多人在逃,恐防他們外出會干擾調查。兩人還押監房看管,3月21日再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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