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2-08] 沙士及禽流感列職業病
【本報訊】「沙士」和甲型禽流感今日起被列作職業病,有關僱員如緊密及經常接觸「沙士」或甲型禽流感病源便受到保障,估計涉及10萬人。勞工處修訂《僱員補償條例》,把「沙士」和甲型禽流感列作職業病,令條例訂明的職業病增至48種。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修訂目的是為僱員提供更佳保障。
「沙士」方面,指定高風險的職業包括醫療及護理界僱員、醫療研究工作者或實驗室工作人員、病理學家、驗屍工作人員、殯儀服務工作人員等,現時約有9萬4000名僱員從事這些工作。
甲型禽流感方面,指定高風險的職業包括處理禽鳥、未經烹煮的已死禽鳥或未經處理的鳥類產品及相關的附帶服務的工作人員,研究工作者及實驗室工作人員等,現時約有5000名僱員從事這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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