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2-15] 新審計法有望年內出台
【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14日電】作為反腐利劍的審計工作近年受到中央高度重視,繼去年震盪海內外的審計風暴後,今年審計領域還將吹起「新審計法旋風」,以法為本,全面強化審計力度。本報從權威渠道獲悉,《審計法修正案(草案)》近日取得階段性成果,有望年內出台。此番修訂審計法將進一步明確擴大審計範圍、效益審計、經濟審計等內容。
範圍擴大 內容趨細
另據內地《財經》雜誌報道,該法草案徵求意見稿中將審計署的審計監督範圍擴大到「法律、法規規定應當接受審計的其他財政收支、財務收支情況」;對國家建設項目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的審計監督,增加了「對以國有資產投資或者融資為主的建設進行審計監督,並對項目的建設、設計、施工、勘察、監理、採購等單位與上述國家建設項目直接相關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同時,審計監督對象也有所擴展,例如把對央行的監督擴大到「中央金融監督管理機構」;對金融機構的監督,增加了「國有資產佔控股地位或主導地位的金融機構」;對國有企業,增加了「國有資產佔控股地位或主導地位的企業」。此外,效益審計、經濟責任審計等在該法修訂草案中都被提高到重要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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