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2-15] 導遊玩失蹤 旅社要交報告
【本報訊】(記者 施立偉)針對本報前日率先報道重慶旅行團投訴本港導遊不顧團友而去一事,旅遊業議會表示,他們已要求旅行社提交報告,稍後會研究是否需要處分旅行社或導遊。消費者委員會過去三年共收到四宗類似的投訴個案。
事發於前日,來自重慶市的38人旅行團在香港導遊帶領下前往錶行購物,團友投訴指出,導遊不滿他們不購物,撇下團友失蹤三個多小時。團友向全國假日辦公室及本港警方求助,全國假日辦公室即時聯絡本港旅遊業議會跟進,經調解後,旅行社安排另一名導遊接待該團,令事件得以解決。團友今日已前往澳門繼續餘下行程。
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表示,他們已要求旅行社提交報告,以便了解事件始末,再研究是否需要處分旅行社或導遊。董耀中指出,議會去年起強制導遊掛上名牌,由於旅客「投訴有門」,不滿意導遊服務的投訴大幅增加,主要涉及導遊水平差、安排欠佳等。
負責接待入境旅客的香港旅遊接待協會及旅行社協會表示,本港導遊每年接待數以萬計遊客,甚少有問題,今次是個別事件,相信旅行社會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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