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2-18] 教學語言政策宜有彈性
■桂 松
「教學語言」之於香港,是一個十分複雜且極具爭議性的問題,因為這是由香港特殊的歷史變化和社會環境所產生的多種矛盾而形成的特殊現象。這些交織一起的內在矛盾對香港教育所造成的影響既廣且深,以致迄今人們仍然無法找出一種妥善的辦法加以解決。
香港九七回歸之後,特區政府對此格外重視,試圖從政策到實踐上取得突破,於一九九七年訂出《中學教學語言指引》,並在翌年付諸實行。根據該《指引》,母語教學成為教學語言的大方向和主流,但保留佔少數的第二種語言教學(即英語授課),有意採用英語授課的學校,必須證明在學生能力、教師能力及支援措施三方面符合有關的先決條件。結果,共有一一二所公營中學獲准以英語授課,其餘三百多所則採用母語教學。
公眾對母語教學反應不一
這是香港教育幾十年來首次廣泛地落實母語教學,成績應該肯定。但公眾(特別是教育界)的反應不一。主張「一刀切」地實行母語教學者認為該政策並不徹底,政府不應屈從於重英輕中的社會傾向。堅持英語授課者則批評政府罔顧社會對學習英語的強烈訴求,擔心強制推行母語教學會導致學生英文水準的下降。大抵有見及此,政府決定在○四年再度對教學語言作出全面檢討,並在○五年二月由教統會轄下的一個工作小組制訂和公佈《檢討中學教學語言及中一派位機制諮詢文件》。文件總結了九八年開始實踐《中學教學語言指引》以來的經驗,以該《指引》為基礎,提出系列的新措施,廣泛諮詢公眾。
儘管這個文件尚未盡釋人們對教學語言政策的種種疑慮,有些人甚至對文件提出許多尖銳的批評,但是在整體上該文件確定的方向、原則和主要的政策措施是恰當的。因為它堅持正確的教育理念和原理(例如「以學生為本」、「全面發展的教育方針」、「母語教育成效最佳,應持續推行」等等),同時還從香港社會和香港教育的實際情況出發,使原理原則與客觀實際相結合。
教學語言政策需要靈活性
該文件一再指出,母語教學成效最佳,因為它不存在「語言障礙」的問題;而接受英語授課的學生則須首先排除語言障礙,因此在原理上和原則上應推行母語教學。不過鑑於香港社會對學習英語有強烈的訴求,要在全港中學一律實行母語教學,恐怕社會不會接受。而香港作為國際性都市,確實需要一些英文高水準的人才。在這種情況下,在教學語言政策上需要採取一些彈性和靈活性,即讓約三分之二學生接受母語教學,允許三分之一學習能力較強的學生接受英語授課。這種政策的優點是在廣泛推行母語教學的基礎上,因應學習能力不同的學生採取不同的教學語言,既能大致上符合「有效學習及全人發展」的大前提,又可達到提高學生的中、英文水平的語言教學目標。
這種政策當然也有缺陷。由於英文中學和中文中學分流所形成的標籤效應不利於中文中學,此其一;英文中學學生缺乏中國文化的薰陶,此其二;英中學生畢竟在學習上碰到語言障礙,這對於其思維和創意的發揮有一定的妨礙,此其三。由於中、英文兩種教學語言的並存,增加了教育管理的複雜性和難度,此其四。
儘管存在上述的缺陷,但該文件建議推行的教學語言政策仍然使母語教學得以廣泛、持續地推行,學生的中、英文水平可望進一步提高,而社會上對教學語言不同的訴求則能取得平衡。因此,可以肯定,這不是最完善的政策,卻是眾多方案中較為可行的最佳選擇。
筆者希望社會人士首先在這些主要觀點上尋求共識。若繼續在某些枝節問題上喋喋不休地爭拗下去,恐怕無助於問題的解決,徒然費時失事,陷入「議而不決,決而不行」的窘境。 (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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