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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2月19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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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2-19] 爭奪12年 內伶仃棄珠歸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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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內地媒體稱,深圳和珠海就內伶仃島歸屬問題已爭奪12年,春節前該島已劃歸深圳。(網上圖片)

 【本報訊】據《第一財經日報》18日消息:內伶仃島究竟是歸屬深圳還是珠海管轄,兩個特區已經爭了12年。近日,廣東省有關部門一位知情人士向記者透露,一直被珠海行使行政管轄權的內伶仃島,在春節前已經被劃歸深圳,消息雖然還沒有對外公佈,但已經是鐵板釘釘的事。

 「省政府專門成立了域界勘察領導小組,近日正在開會研究內伶仃島勘界問題,很快會對外公佈。」16日,廣東省海洋漁業管理局新聞秘書處郭興民在電話中對記者說。

海域界限勘察接近尾聲

 國家海洋局海域限界處主任李濤在接受記者電話採訪時表示,「有關內伶仃島的海域勘界歸屬問題,正在協商當中,正在等廣東省政府的最後結果,目前還沒有報上來,但事關內伶仃島最後歸屬的海域界限勘察工作應該已經接近尾聲。」

 深圳科學院院長樂正在電話中對記者表示,「內伶仃島已經劃歸深圳了。但現在還比較模糊,沒有官方表態。」樂正對記者說,不管是由深圳還是由珠海管轄,希望能保持島上完全的原生態資源,不要急於開發利用。

舊文件載明該島屬寶安

 據深圳市人大常委會曾起草深圳對內伶仃島的管轄權議案的楊博士向記者介紹,早在1952年12月,政務院(國務院)下發180號文批准設立漁民縣(後更名為珠海縣),文件將內伶仃島劃歸漁民縣管轄。後來,廣東省民政廳依據180號文,於1992年下發《關於深圳市與珠海市之間海塗行政界線劃定問題和裁決書》,將內伶仃島劃歸珠海管轄。深圳與珠海有關內伶仃島管轄權的長達十多年的爭議也由此而起。

 2003年年底,深圳找到了內伶仃島轄權歸屬的最關鍵證據—國務院(55)國—內羅字第63號文,該文件明確同意將內伶仃島劃歸寶安縣管轄。

 據悉,為盡早解決內伶仃島歸屬問題,深圳市的廣東省八屆、九屆、十屆人大代表連續12年進行爭取,在歷屆廣東省人大會上都提出相關的議案或建議。主持該議案的麥慶泉曾為此7次赴內伶仃島考察。麥慶泉認為,也正是根據63號文件,廣東省政府才最終判決將島嶼重新劃歸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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