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2-24] 翠袖乾坤:殘酷娛樂 放大圖片
《殘酷一叮》已成為城中熱話。
翁靜晶
二零零零年大除夕前一天,深水步東京街一家藥行的東主陳江,被鄰舖自稱為「神醫」的男子,用六呎長木棍,迎頭活活打死。
整件事的始末,源於本地某電視台,派出採訪隊到藥行訪問陳,希望他能夠發表意見,評論一下隔鄰號稱為「著世名醫」的男人,是否真能用樹根治癌。受訪者為免麻煩,曾多番拒絕,惟採訪隊苦苦要求,及承諾「三不」——不會令他的樣子出鏡、不會公開他的名字以及不會播映他的店舖招牌,陳江最後才勉強答應對方,並在鏡頭前講述了個人看法。
最後,電視台播放的訪問片段,沒有如記者採訪時所承諾,經過「特殊」處理。陳江的身份,赤裸裸暴露觀眾眼前。被嘲為「行騙」的「怪醫」,恨陳入骨,未幾釀成尋仇血案。
死者遺孀多番與電視台交涉,追討賠償,後果不詳。
然而,此案是港史上首宗「將娛樂建築於人命」的悲劇。前車可鑑,另一家電視台,竟又推出喚作《殘酷一叮》的節目,令一對母女,因選拔落敗而當街爭執。八歲的女童,憤而一走了之,氣得母親被送進醫院,幸診治後並無大恙。
類似之樂極生悲事件,屢見於西方國家。要不然,就是言論過火的節目主持人被槍擊;要不然,就是遊戲節目的參賽觀眾承受不了慘敗,而自殺輕生。無論是何者,電視台仍經常要應付民事訴訟之「疏忽責任」索償,若是輸掉官司,電視台就得賠償天文數字的巨款。
對於心靈脆弱的兒童,電視台責無旁貸;既是邀請他(她)們參賽,就等同承擔了照顧的責任(duty of care)。照顧責任,不僅是保證現場環境的安全,更包括了心理方面的保護。發生了不愉快事故,而令孩子嚇出了精神病,倘電視台未有做足安全及輔導措施,將會面對巨額訴訟索償。
電視節目的血腥暴力,幕後更甚於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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