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2-24] 買樓醜聞立會「查涂」報告出爐 放大圖片
立法會已完成對「買樓醜聞」主角涂謹申的調查報告,下月將提交內務委員會審議。 (李志樑 攝)
【本報訊】(記者 明言)消息人士透露,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昨日已經完成有關「買樓醜聞」事件主角、民主黨議員涂謹申的調查報告,並立即付印,可望趕及在下月9日提交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審議。據了解,報告共有20多頁,由於議員不滿意有關字眼,內容經過9次的修改。鑑於委員會接受涂謹申只是「漏報」利益,屬「疏忽」,故報告不會建議作出嚴厲懲罰,僅「訓誡」(admonish)了事。
調查過程泛民「動作」多
消息人士指出,該份厚達半吋多的《涂謹申調查報告》,詳細描述事件的來龍去脈,以及委員會調查過程。為平息外界不滿情緒,委員會會在報告內提出對涂作出「輕微」的處分,「根本無可能取消涂謹申議員的資格,因為要3分2議員通過」。另外,在整個漫長的調查過程中,由於屬於「議員查議員」,加上不少成員又是所謂民主派議員,在調查過程中已有不少「動作」,使到有關調查工作「一拖再拖」,例如委員會特地翻查紀錄,發現過去亦曾發生議員漏報事件,於是以「過去從未作出處分」為由,不肯作出較重的懲處。
涂已先睹為快無異議
至於涂謹申方面,據悉涂對報告已經「先睹為快」,故對報告內容沒有任何異議,只提出一些「事實性」修改,例如某事件在9月1日進行,但報告寫成於9月2日等,他同時亦接受了委員會的處分。根據《議事規則》第八十五條,議員違反申報利益規定,可由立法會通過議案作出三級處分,包括最嚴重的「暫停職務或權利」、中等的「譴責」及最輕微的「訓誡」;但委員會未決定是否建議處分涂謹申或採取哪一級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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