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2-26] 泛珠區域海關合作十措施
一、以新白雲機場航空樞紐實施「多點報關、機場驗放」模式為突破口,逐步推行「多點報關、口岸驗放」的海關監管模式,進一步提高通關效率。
二、簡化鐵路轉關作業手續,加快泛珠三角省區之間鐵路運輸貨物的流轉。
三、加大泛珠三角區域水運監管改革力度和網絡建設,促進區內水系航運的提速與發展。
四、充分發揮國家各類特殊區域及保稅監管場所的功能和政策優勢,全力支持促進區內進出口貿易和物流業的發展。
五、進一步引導區內加工貿易轉型升級、產業轉移和調整,促進加工貿易的健康有序發展。
六、加強與香港、澳門海關的合作,以快速通關係統為核心推進9省區與港澳間的貿易便利化。
七、簡化海關備案手續,規範納稅指引,便利企業辦理備案和納稅手續。
八、加強統計分析,實現區域數據共享,為各省區人民政府決策提供數據支持。
九、保持打擊走私高壓態勢,保障企業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平公正的進出口秩序。
十、建立區內海關之間的協調配合機制,推動海關與有關部門之間的聯繫與合作,及時高效地協調和解決各類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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