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2-26] 東莞錯峰用電規定
【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趙鵬飛東莞25日電】作為香港廠商最集中的東莞市,當局也因應缺電問題,而將限電措施通報給企業,要求嚴格執行「錯峰用電」的規定。具體內容如下:
輪 休: 把現時東莞全市工業用戶集中在星期天休息的現狀進行調整,按負荷量把用戶分成七組,分別安排在星期一至星期天休息,每周休息兩天的用戶,另一天休息時間自行安排。
實施範圍: 所有工業用戶(24小時生產或每周不安排固定休息日的工業用戶除外)。
避 峰: 用戶在非輪休日,當調度發出黃色預警信號的時候,主動停止使用網電生產,採用自備發電機發電或停止生產線,在警報解除後恢復使用網電生產。
實施範圍: 可短時調整用電,生產安排靈活,信譽度較好的工業用戶和有自備發電機且發電機容量能滿足生產需要的工業用戶。
自覺錯峰: 在電力供應緊張的時候,由供電部門安排用戶每周或每月一定天數執行錯峰,用戶在錯峰日8:00至23:00停止用網電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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