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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3月1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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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01] 反分裂法 簡短精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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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北京新聞中心28日電】即將出爐的反分裂國家法,以精準的法律條文表述了大陸對台政策的原則和精髓。本報從權威渠道獲悉,該法內容簡練,雖說篇幅不長,總條數不過十餘條,但具有完整的法律框架。該法經全國人大通過後,將由國家主席胡錦濤親自簽署後正式生效。在今天閉幕的第10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4次會議上,人大委員長吳邦國呼籲人大代表,認真審議反分裂國家法,完成立法的使命。

 吳邦國說:「會議的一項重要議程,是審議反分裂國家法草案,維護國家統一,反對分裂國家,是全國各族人民和人大代表的共同意志。」此間權威人士指出,從該法性質看,它是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一部基本法律,屬於憲法相關類法律,可以說是一部國家大法。據透露,該法將涉及立法原因、立法依據、啟動非和平方式的前提、決策機構及程序。

將列明「先斬後奏」前提

 全國政協主席賈慶林此前在闡述該法時指出,它將規範解決台灣問題的原則和方針;規範鼓勵和推動兩岸人員往來和經濟文化交流,促進兩岸直接「三通」,保護台灣同胞的正當權益;規範兩岸協商與談判,體現在一個中國原則基礎上什麼問題都可以談。

 曾參加香港《基本法》起草的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許崇德對本報表示,將中國對台灣問題的一貫原則、立場、政策以法律條文的形式確立下來,上升到法律高度,就是使國家對台政策保持連貫性、一致性,不因領導人的更替而改變。

 據透露,該法確立的一項重要原則在於,中國將盡最大可能、最大努力維護兩岸和平,而一旦出現「台獨」重大事變時,中國將以非和平方式解決問題。此間權威法學專家向本報分析,反分裂國家法對緊急情況下如何激活非和平方式的程序界定,將體現中國不惜一切代價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莫大決心和堅定信念。

人大14日表決通過該法

 根據中國憲法及其修正案有關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決定,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決定公佈法律,宣佈進入緊急狀態,宣佈戰爭狀態,發佈動員令。專家據此分析,反分裂國家法經全國人大十屆三次會議表決通過後,將由國家主席胡錦濤親自簽署,隨後生效。

 根據本次人代會日程安排,反分裂國家法草案將於3月8日提交全國人大十屆三次會議審議,屆時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一副委員長王兆國將作反分裂國家法草案的說明。隨後幾天,與會的全國人大代表將就該法進行充分討論和審議,並於3月14日大會閉幕時,表決通過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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