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3-03] 狂漢掟狗落街 有13次案底
【本報訊】一名32歲男子在寓所內將兩個月大的小唐狗掟落街,令牠身受重傷;狗主不認罪,但被裁判官判處罪名成立。過去有13次不同案底的被告需還柙至3月16日,等候裁判官取閱心理及感化官報告後宣判。
被控「導致動物受不必要痛苦」的黎偉雄報稱任職理貨員,昨日上庭應訊時頭部包著繃帶,眼部及臉部紅腫,辯方稱他日前意外受傷。
目擊案發經過的軍裝警員供稱,去年10月20日凌晨2時半,他巡經深水步福榮街近桂林街時聽到狗吠聲,抬頭上望,發現樓上一個唐樓單位內有一名赤膊男子,雙手抱著一隻約兩呎長的黑色唐狗,牠懸吊在半空不斷掙扎及鳴叫。男子高舉小狗4至5秒,隨即鬆手令小狗從1樓墮下,發出巨響。
警員上前察看小狗,再望上單位,見男子及身旁一名女子仍在嬉笑,二人不久後才關上窗戶及拉上窗簾,但仍不時透過簾篷外望。警員登門認出被告及其女友,於是拘捕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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