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3-05] 何鴻章敗訴 3子女得億元財產 放大圖片
何鴻章曾經以證人身份出庭,聲稱對子女控告何婉琪深感「震驚及憤怒」。(資料圖片)
【本報訊】何東長孫何鴻章3名子女,欲提早取得父親留給他們兩間家族公司控制權,多番控告代他們持有公司股份的信託人「十姑娘」而觸怒父親,令他撤銷有關信託書一案。高院法官鄧國楨昨日裁定何鴻章無撤銷信託書的權力,而已轉讓子女們名下的公司股份,亦因此無法收回。換言之,其3名子女於父親死後,仍可穩袋兩間家族公司達1億元的財產。
官稱何父無權撤銷信託
何鴻章與四子Sean Eric Mclean Hotung以及五子何豹(Anthony Eric Ryan Hotung),因今次訴訟而陷入決裂,聆訊期間曾聲言「一毫子都唔會留畀佢瓊」;又強調即使今次官司敗訴,2人仍是無法取得家族公司資產,因公司所有資金流向最終都需經何鴻章核準。不過法庭裁定何鴻章無權撤銷信託,Sean、何豹以及兩人么妹Sheridan Patricia Hotung Shea至少可於父親死後,繼承2萬零4股何東企業及6股何東投資。
指何對信託書記憶模糊
今次因是何鴻章主動提出要求法庭澄清他對信託書是否具否決權,故此即使鄧官認為辯方案情甚弱,但因何鴻章無法提出有力證明,最終仍被裁定敗訴。法庭指年屆78歲的何鴻章,對20多年前訂立的信託書細節記憶模糊,信託書上並無有關條款,而賴以證明何擁有信託書最終控制權的兩份股份轉讓書又不翼而飛。
判詞指何鴻章於78年所立的遺囑,原打算將其家產的三分一,於其子女年滿21歲、30歲及35歲時均分予他們,屬一名慈愛父親的表現。
鄧官裁定何鴻章當初立此份信託書的原意,是為子女遭遇財務困難時幫助他們,何鴻章大概認為,子女對其10億元財產的繼承權,應已足夠管束他們,因此決定無需就兩份信託,保留最終撤銷權。至於父子倆於誓章中互相向對方作出的嚴重指控,包括兒子聲稱父親曾企圖買兇殺死他們的話,鄧官則表示,很高興雙方未有於庭上提出而無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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