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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3月5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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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05] 滬房地局監管違規銷售

 【本報上海新聞中心記者章蘿蘭4日電】上海市房地局加強商品房銷售管理再出重拳,採取嚴厲措施懲處違規行為。網上備案實施以來,許多開發商想出種種「對策」繼續進行囤房、炒房,針對這一現象房地局下發《關於加強商品房銷售行為監管問題的通知》,並採取嚴厲措施懲處違規企業。

加強預售許可審批

 《通知》加強了預售許可審批,在審批商品房預售許可時,加強對銷售方案的審核,並幫助指導開發企業完善銷售預案:一是要明確以樓幢為單位的商品房擬銷售價格及浮動幅度;二是要明確銷售地點、開盤時間、預售方式、維持銷售秩序和消除排隊購房的措施等銷售預案;三是要實行銷售人員誠信銷售,簽署守法、合規銷售承諾書。

 《通知》加強了對撤銷合同的監管。《通知》明確要求各區縣房地局嚴格加強對合同的監管,凡發現利用訂立和撤銷虛假合同的行為炒賣房屋和同一套房屋多次預訂或預訂房價明顯偏離實際成交價格的,將先「封盤」、後調查、再處理。

銷售現場設監督員

 《通知》還加強了銷售現場監管。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發放後,通過明察暗訪等手段加強跟蹤管理,對中心區域、高價位、易發生炒作的重點樓盤,要派出售樓監督員,在售樓現場接受購房人政策諮詢、違規投訴,監督現場銷售秩序,及時發現和查處開發商惜售、弄虛作假、人為組織排隊購房、與中介機構勾結炒房和變相轉讓期房等違規違法行為,保障商品房在「公開、公平、公正」的環境中銷售。

 此外,《通知》加大了查處力度。《通知》要求區縣房地局結合正在開展的房地產銷售和中介專項執法檢查,重點查處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機構在新建商品房銷售過程中哄抬房價的行為。

 據悉,上海房地局同時要求,加大對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預訂、預售行為查處力度,並妥善處理好本市實施商品房銷售合同網上備案前無證預訂、預售行為等遺留問題,防止開發商以無證預訂、合同無效為由解除合同,惡意抬高房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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