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忘記密碼 | 加入最愛 | | 簡體 
2005年3月12日 星期六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 評論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2005-03-12] 利潤回報應平衡法與情

 東隧昨天宣布,由5月1日起調高收費,私家車及的士由15元加至25元,加幅達67%。東隧在有豐厚利潤回報情況下,大幅加價不合情理,社會代價將十分沉重,不僅將會增加公共交通經營成本並轉嫁市民,而且可能誘發其他多條隧道加價潮,令本港整體營商成本上升,窒礙經濟復甦勢頭。作為擁有專營權的公司,應在追求商業利潤時顧及社會責任,加價幅度應合理。政府則應檢討有關審批專營權利潤回報方面存在的漏洞。

 《東區海底隧道條例》雖只列明「合理但非過多的報酬」的準則,政府並無承諾過東隧可獲多少回報,但政府在批出專營權時,其利潤保障往往達15%以上,仲裁官以此裁定東隧可大幅加價,是必然的事情。但從情理上講,香港經濟自1997年以來已發生重大變化,如果說15%或以上的回報率在當年不算高,到了現在則明顯過高。東隧加價是依照當年定下的利潤保障機制,政府和社會反對加價,則是基於東隧盈利和派股息皆可觀,按其經營狀況根本不應加價。這涉及法與情的矛盾。我們認為,解決這一矛盾,東隧與政府及社會都不應各執一端,應在法與情之間尋求合理平衡。

 一方面,作為商業機構,當然要在商言商,甚至以追求利潤最大化為目標,但在加價時應考慮經濟環境、社會影響及市民負擔能力。目前,本港經濟雖然復甦,但根基未穩,許多市民的收入並無明顯改善,東隧若只顧利潤保障目標,甚至因上次加價申請被否決而要補回少了兩年半的報酬,如此不顧社會責任,是合法不合情。另一方面,社會也不宜「逢加必反」。如果政府在民粹主義氣氛下,也加入「逢加必反」潮流,這既會令加價被逐漸政治化,也會影響香港營商環境。社會和政府宜理智對待加價,如果加價合理應接受,不合理則應在反對的同時,找出問題癥結何在。

 社會在對待加價方面的最大問題,是明知不可反都要反,只是為迎合民粹主義訴求去反對,結果往往被仲裁人裁決「反對無效」。反對者可以通過表示失望乃至抗議,作出已經為民請命的姿態,但問題仍然沒有解決。當局應該在本港經濟環境轉變的情況下,與所有專營權公司商討利潤保障機制應該因時而異,力求達致共識,令利潤保障機制具有彈性,與經濟和社會環境相適應。同時,當局今後在批出新的專營權時,既要重視鼓勵長期投資,也要令有關利潤回報機制在專營權公司和社會之間取得平衡。(文匯社評)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評論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