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3-14] 2.籌備特首補選 放大圖片
即使律政司司長梁愛詩清楚解釋,但部分人對新特首任期是兩年還是五年仍有意見分歧。
董建華辭職後,署理行政長官曾蔭權宣佈,按法例規定,新行政長官選舉將於7月10日舉行,而新特首的任期為兩年。然而,社會上對新行政長官的任期是兩年還是五年存在爭議,隨時有人提出司法覆核挑戰政府。此外,第二屆選委的任期將於7月中屆滿,若當局不能如期於7月10日舉行新行政長官選舉,可能會出現政治真空的現象。
特區政府正考慮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修改《行政長官選舉條例》,加入補充性條文,針對行政長官在任期未滿而出缺的情況,規定補選產生的行政長官任期為原行政長官的餘下任期。這項立法工作是政府最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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