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3-14] 曾憲梓強調「換人」非「換屆」 放大圖片
【本報兩會報道組北京13日電】多名在北京參加全國人大會議的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認為,補選的新的行政長官任期應是兩年。全國人大常委曾憲梓(見圖)強調,這次補選是「換人非換屆」,若每一次行政長官出缺便重新選另一屆特首,則順序將會大亂。
對本港法律界人士質疑「剩餘任期」的說法,曾憲梓表示,中國的法制與香港有所不同,他認為,特區政府官員及內地學者已清楚解釋為甚麼補選特首的任期是剩餘任期,他個人也覺得此次是換人而不是換屆,如果做五年,不是太合理。至於是否需要人大釋法,他則強調,自己對此問題沒有研究,但相信人大常委會、中央政府會認真考慮香港法律界人士的意見。他又笑說:「不用擔心,有廣大市民努力,有600萬香港市民,香港是世界上最美好的香港。希望大家由今日開始,支持特區政府,支持曾蔭權依法施政。」
身兼全國人大代表的行政會議成員鄭耀棠則表示,兩年、五年都有人提出質疑,但根據基本法53條第二款,寫明補選的行政長官的任期是剩餘任期,有些基本法草委翻查紀錄後,也做出了清晰的解釋。對有人表示需要就此做出釋法,他強調,對釋法與否採取開放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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