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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3月14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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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14] 港大出色教師可跳級升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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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行偉強調,人力資源改革雖然說是為了集中資源,卻不代表會裁減人手。(盧燕娥 攝)

 【本報記者盧燕娥、黃錦佳報道】香港大學正進行人力資源架構改革,高級講師以上職級不再局限於35%,並容許員工根據工作表現升遷,如表現突出更可以「跳級」升職。各個學院可以自決員工薪酬,並容許採取更具彈性的薪酬制度,以吸引國際優秀人才。港大副校長兼土木工程系講座教授李行偉強調,人力資源架構重整,除了節省資源外,主要為增加港大競爭力,並不代表校方需要裁減人手。

 李行偉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重整後的人力資源架構,可以改變港大以往升遷論資排輩的慣例。各級同事可按其實際表現獲得「應得的認可」,升級不一定需要「逐級上」,因為所有職位將不設限制,講師亦可連跳數級而升遷至副教授一職。他說:「但舊制度下,港大高級講師或以上職級人數不可超過整體的35%,講師前途受到規範。其實我們不少講師的表現,在外國大學早已經是副教授級數。」

每2年評估 不再按年遞升

 薪金亦會隨著教職員表現而作彈性調整。校方為每個職級訂出一個薪金範圍,學院可在有關範圍內調整個別員工薪酬,一改以往「點對點」的薪金調整方式。

 李行偉不排除部分競爭力強、在大學外取得較多社會及公開資源的學院如醫學院等,旗下員工的薪金會較整體為高。

 員工薪酬亦不會再按年遞升,而是透過每2年的評估,使薪酬與其工作表現掛鉤。新入職員工亦須要在首3年、次3年合約期滿,接受內部評估及獨立委員會評定,經院長推薦後,才可取得終身制職位。

 為使員工表現評估方式更公平及具透明度,李行偉表示,目前港大亦計劃安排教職員每6年接受全面的表現評估,學院將會成立獨立委員會評核員工表現及其升遷,經評估後,稱職的員工可獲提升,但不稱職的員工則會安排往較適合他們專長的地方工作,如有需要亦會被安排接受「再培訓」。

 李行偉說:「就我個人意見,研究做得好的教員,應該不難兼顧教學工作。部分研究出身的教員可能表達能力稍遜,只要參加培訓,亦可以改善表達能力。」如有需要,港大亦研究讓教員全職進行研究工作,毋須兼任課堂工作。

 港大亦研究擴大員工往外國進修的計劃。他解釋,港大每年都會安排數名教職員往外地進修,例如往北京大學任教一個學期,或與外國大學學者合作出書等。為加強「多向交流」,擴闊教員視野,港大研究加強計劃的資源投放。李行偉認為,此舉可讓同事「充電」,以及放下行政工作,全力投入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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