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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3月19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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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19] 飛磚狂徒判囚兩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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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擲磚狂徒被押返現場重組案情。(資料圖片)

 【本報訊】旺角行人專區一帶鬧市去年6度飛磚案,42歲色情場所馬伕承認控罪後,昨被判入獄兩年半。他聲稱受財政及婚姻問題困擾,乃拋磚頭落街紓緩情緒,但法官指他早於10年前已拋妻棄子離家出走,質疑他何來受離婚煩憂。

 42歲被告盧全生,日前在區院承認6項刑事毀壞及1項拒捕罪。昨主審法官指被告的行為完全罔顧途人生命財產安全,罪行十分嚴重,須判入獄兩年半。

 法官源麗華在判案時特別讚揚警方迅速破案,將被告繩之以法,免卻途人繼續受驚,尤其案發地點屬於本地市民及遊客購物熱點。法官指被告先後6次拋下重逾2公斤磚頭,其中於去年9月連續3天於黃金時間在大廈天台拋磚,而另一次令到一家三口手臂均遭玻璃割傷,餘下則擊碎簷篷或招牌。

磚頭最重2.5公斤

 控方昨向法庭呈上的涉案磚頭,各重2公斤至2.5公斤不等。法官指任何人都應預計將磚頭拋下街,有可能會構成人命傷亡,故認為量刑起點應3年監禁,考慮被告認罪,乃把刑期減為兩年半。根據法例此類罪行的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

 被告盧全生承認去年8月23日、9月15日至17日連續3天、9月23日及10月3日,分別6次在旺角山東街及通菜街,從高處擲下磚頭。被告精神及心理完全正常。根據感化官報告顯示,被告夫婦育有一對子女,被告早於10年前離家出走,遺下妻子和子女依靠綜援維生,在10年來從沒有回家探望子女。

遺妻兒靠綜援維生

 警方於去年10月3日晚7時,發現被告在西洋菜街遠景大廈天台擲磚頭,即上前將被告拘捕,被告與警員糾纏時,身上掉下一個用來裝磚的膠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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