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據《廣州日報》19日消息:昨天,50名原惠州超霸電池有限公司員工和15名先進電池廠員工因去年的鎘中毒事件起訴廠方賠償案,在惠城區法院開庭審理,每人索賠醫療費、精神撫慰金等各項費用25萬元,共1,625萬元。據悉,原告在1994年8月至2002年9月受聘於被告,2004年6月底50名原告經廣東省職業病防治院體檢結論為鎘超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