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放寬外資金融機構的市場准入範圍,擴大人民幣業務的開放地域
■擴大QFII規模,鼓勵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機構引入戰略投資者,允許符合條件的境外機構參與國內期貨市場,積極引導和鼓勵外資到中西部和東北地區設立營業機構
■引導和鼓勵中資金融機構在境外設立分支機構和投資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