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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3月20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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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20] 新聞網外:55式軍銜政策男女有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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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澤東授予朱德元帥軍銜。 (資料圖片)

——解放軍兩度實行軍銜制

劉 岩

 1955年授銜後,在中國歷史上出現了第一位女少將,李貞的名字傳遍四方,人們為中國有了女性將軍而驚嘆。但是局外人並不知道,李貞的軍銜是在嚴格控制給女性軍官授銜的政策下獲得的。1988年新軍銜制實行時,在評銜授銜的政策上男女平等,領導機關在關於評授軍銜範圍、原則、方法等具體規定中,沒有任何關於性別方面的說法。然而50年代卻是另外一種情景。55式軍銜在評定過程中,領導部門對軍隊中的女性工作人員作了一系列的限制,規定要嚴格控制婦女幹部的授銜條件和人數。

蘇聯顧問嚴控女軍官

 早在1953年1月,中央軍委發出《關於實施軍銜制度準備工作的指示》後,總政治部就在一份文件中提出,實行軍銜制時女同志應大批轉至地方工作或學習,有的要復員當家屬。1955年1月,國防部發布《關於處理和留用婦女工作人員的決定》,規定軍、師及其以下機關、部隊,除師屬衛生營外,不論何種職務,一律不得留用婦女工作人員。只有省軍區及其以上的機關和後方機關中的部分職務,可以酌情留用婦女工作人員擔任,但「一般地應作為工薪制的職員」。同時,中央軍委在《關於評定軍銜工作的指示》中規定,軍官軍銜授予女性的,只能是在軍隊編制序列內擔任下列五種職務的婦女幹部:醫院正副院長,軍醫,醫助,工程師,技師。同年9月6日,總幹部部根據各單位的意見,經請示軍委同意,對婦女幹部評授軍銜的職務範圍,略為擴大了一些,增加了獸醫、助理獸醫、司藥、藥物檢驗員,大專畢業、現任專業技術學校教員、助教及技術性軍官職務者。儘管這樣,能夠獲得我軍55式軍官軍銜的女同志還是為數不多。

 上述政策出台的根本理由是,強調「婦女同志由於生理、生育等方面的原因,難於適應正規化現代化軍隊的嚴格要求」。其實這個觀點是來自蘇聯顧問。駐總幹部部的卡蘇林顧問多次講,蘇聯紅軍中女軍官很少,即使有少數,最高也不過是中校,他力主要嚴格控制女軍官的授銜條件和人數。

大將和中將行政同級

 55式將官設4個級別,大將和中將分別為將官中的第一級和第三級,相差兩個級別。但是,在1965年取消軍銜制度、套改國家行政幹部級別時,有的大將和中將套改的都是行政5級。例如人們早已熟知的許光達大將和徐立清中將就是這樣。其原因何在呢?要說清楚這個問題,必須從當時的套改政策講起。

 50年代我軍實行「四大制度改革」,率先推出的是薪金制,於1955年1月實施。當時軍銜尚未評定,薪金標準按軍隊行政級別確定。當年10月軍銜制實施後,軍銜承擔了幹部的政治榮譽、社會地位、住房面積、公勤配備、交通席別、差旅標準、醫療衛生等方面的待遇功能,惟獨沒有與薪金掛鉤。客觀上形成了軍隊幹部待遇標準的「雙軌制」:級別確定薪金數量,軍銜決定政治和薪金以外全部的物質待遇。從總體上衡量,軍銜的「含金量」高於級別,軍銜對人們的吸引力大於級別。

軍銜「含金量」高

 當時組織上對幹部等級晉升的政策是:德才評價最好的雙晉(軍銜、級別一齊晉);其次的晉銜不晉級;再次的晉級不晉銜。例如,準團級少校,最好的可晉副團級和中校;其次的可晉中校不晉級別;再次的晉副團級不晉軍銜。但是,1965年「減薪定級」時,每個幹部套什麼國家行政幹部級,主要根據軍隊行政級別確定,沒有把軍銜作為確定新級別的因素。這種政策前後的不連貫性,使上述準團級少校,原本排位第三的定為13級,而排位第二的卻只能定14級,位次顛倒了過來。

 許光達大將和徐立清中將之所以在套改中都定為5級,緣故也在這裡。因為他們1952年評級時,都被評為正兵團級。1965年套級標準規定,擔任大軍區、軍兵種司令員、政委的正兵團級幹部,一般定為5級。許、徐兩個的國家行政幹部5級,就是這樣確定的。(二) (摘自《軍事史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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