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3-21] 高檢糾正以錢抵刑審判不公
【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璋鑫20日電】當前內地對審判不公、執行不公以及法官貪贓枉法問題普遍反映強烈,而中紀委常委、最高檢察院副檢察長王振川日前指出,檢察機關未來將進一步加大審判監督的力度,確保社會公平和正義。
目前內地法院每年審判的犯罪嫌疑人達70至80萬,審理的各類民事、行政案件亦高達500萬件左右。
王振川表示,刑罰的執行直接關係到刑事訴訟的效果,而當前刑罰執行中卻存在一些較為突出的問題:有的判決後不依法交付執行;有的嚴重侵犯在押人犯的合法權益,此方面以違法減刑、假釋、保外就醫以及以錢抵刑、錢刑交易為最。
抵制干預 公正司法
對此,內地檢察機關將開展專項監督活動,並聯合法院、司法行政和公安機關對此類問題進行全面清理,不規範的要依法規範,發現問題要堅決糾正,涉及犯罪的司法工作人員,則嚴懲不貸。
王振川指出,法院、檢察院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任何個人的干涉,這是一條重要的憲法原則,亦是司法機關公正司法的根本保證。王振川表示,當前在內地,仍有少數領導幹部習慣將司法機關看作是自己手中的「工具」和「刀把子」,不僅動輒干預司法機關的辦案活動,甚至要求司法機關幫助「催糧討債」,損害了司法機關公平公正的形象。
對此種情況,王振川表示,檢察機關未來將依照憲法和法律,以無私無畏的執法勇氣,堅決抵制各種非法干涉,努力做到公正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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