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3-24] 小案虛耗9億 不了了之 放大圖片
英國的陪審團制度受質疑。 (資料圖片)
英國法律界爆出大笑話,一宗平平無奇的貪污詐騙案竟爆出連串問題,最終法官被迫終止這宗審訊期歷來最長(為期21個月)兼耗資最高(近9億港元)的案件,6名被告被判無罪釋放,事件令人質疑陪審團制度效用。控方已表示不會上訴,當局已就案件展開調查。
英國警方於1997年就這宗涉及造價20億英鎊(293億港元)的倫敦地鐵擴建工程案件展開調查,6名被告被控陰謀賄賂公職人員及非法得到內幕資料,以協助公司得到巨額合約,但案中並無金錢損失。
拖延21個月
案件於近兩年前開審,但問題接踵而至,先有法庭人員與被告傳出姦情,後有辯方律師、被告及陪審團分別抱恙令案件拖延52日,再有3名男陪審員因妻子生子而要「放產假」。
在272日的審訊期內,只稍稍多於一半的時間是用聆訊,其中一名證人自去年10月已開始作證,但因為種種延誤,幾個月來只作了5日多證人。據悉,只有17.1%的審訊時間是有陪審員在場,59%的時間並無開庭審訊。
另外,法律助理花了足足12日,只是為了找文件。有陪審員竟因為涉嫌騙取福利被捕而被革除。最終陪審團只剩下10人,當中兩人更希望盡快「甩身」。
最後,主審法官戈達德前天終止為期21個月、用了納稅人6,000萬英鎊(8.8億港元)的聆訊,結束這場無法再得到公平審訊的案件。控方亦不會上訴,並取消兩宗跟進案件。
法官促改革制度
戈達德法官表示:「公眾應該得到有效的司法制度,以後必定不可再容許同類事件發生。」英國最高級的法官、首席法官伍爾夫亦要求改革制度,以防出現類似情形,他指同類案件的審訊期應為3個月,最多亦只有半年。
50歲的被告斯金納獲釋後表示:「雖然我理應感到高興並鬆一口氣,但我現時只感到憤怒。」斯金納患有高血壓,是測量師,他指事件毀了他的事業,折磨他的家人更達7年之久。
其中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陪審員表示:「整場訴訟都是一個笑話,審訊期間,我們曾『放假』幾星期,不是放假,就是有人要產子。」這名陪審員更指冗長的審訊令他丟了工作。(英國《泰晤士報》/英國《太陽報》/英國廣播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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