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3-24] 唐英年:特首須具四條件
【本報訊】(記者 曾少妍)特區財政司司長唐英年昨日首度開腔,評論特區行政長官的4大準則,包括:堅持做正確的事、誠實可信、愛國愛港以及擁有優良的行政和管理政府的能力。
繼長實集團主席李嘉誠開腔臚列行政長官具備的3大條件後,早前聲明不參與補選的財政司司長唐英年,昨日在出席商界的午宴時,終於開腔談論參選行政長官者的4大準則,比李嘉誠的還要多一項。
原來,有與會者在午宴的答問環節上提問,稱他的朋友「有意在2047年出選行政長官」,所以希望請教唐司長出任特首的條件。唐司長聽到這一有趣的提問,也笑言2047年似乎是提問者的兒子參選,而非他的朋友,但也樂意分享對參選的看法。
唐司長坦言,「我沒有參與過行政長官選舉,亦不知道如何參選,因為我沒有經驗」,但表明自己曾參與過其他選舉,而且成績不俗,所以也可以分享參與選舉的四個條件:
第一要持之以恆地做正確的事,其次是要有良心、很高的誠信及問責精神,他強調有關人士亦必須愛國及愛香港,最後還要具有優良的管治能力和行政經驗。唐司長相信香港有很多人均符合上述資格,還笑說希望提問者的朋友可在未來40年一直有機會符合參選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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