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3-26] 湘女騙財移情港翁癱倒深圳放大圖片
躺在病榻的梁伯,滿臉茫然。
【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鄭海龍深圳25日電】一名長居深圳的7旬港翁,疑被同居7載且將完婚的湖南籍女友、夥同美籍男友騙去用於養老的18萬元積蓄。當得知存款無法從法律途徑索回後飽受剌激,港翁突然中風偏癱,並被送入南山人民醫院醫治。
由於該老翁並無收入,巨額醫藥費用成了最大的問題,另一名資助其住院的梁姓港人表示,希望政府能盡快與深圳當局溝通,協助老翁回港就醫。
據了解,該港人名為梁逸雄(73歲),深圳原住民,後遷居香港。在港曾從事過大巴司機及保安員等工作,10年前退休後回深圳原籍起了一棟樓出租,但在去年該樓在城市改造過程中被拆除,為此令其損失將近60多萬元,而這一拆除也使得其唯一的收入來源被切斷。
女友進修搭上美漢
據悉,該港人女友名為劉×蘭,湖南籍,2人於1998年6月在南山南頭相識,並於1個月後同居。99年3月22日生下一女孩取名梁×嫻。大約5年前,劉對梁表示要學習英語,梁出錢供她在深圳報讀一個英語班,可是在將近2年的學習過程中,劉英文水平飛速上漲,並與因學英文而認識的30餘歲美籍男子Stanley的關係也迅速升溫。沒有多久,劉對梁提出分手,並以梁需要一次性付與女兒撫養費為由將梁告上法庭。
2003年南山區法院判決,判決兩人同居所生之女由女方撫養,但男方須向女方提供孩子生活費118541元、教育費61459元共計18萬元。盡管劉提出上訴,但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依然如此判決。
分手付18萬撫養費
據梁的鄰居稱,梁不僅為此支出18萬元,更被女方以借款方式騙走了另外18萬。而梁的養老費用就所剩無幾。記者在梁的存折上看到,該存摺存款最高曾達65萬元,而目前存款僅為不足千元。
梁目前半身癱瘓,在得病前再上訴材料中自述:「上月被中院判決敗訴後,劉天天到我家裡要錢。我想遲早要拿出錢來,在2004年11月23日帶其到銀行過帳,並將18萬存款過到其男朋友Stanley的帳戶,隨後叫劉寫下收條。幾天後劉帶兒女到我家來玩,誰知道劉發現我的收條後將其撕毀,並拒絕再補。而過後沒有幾天其又到法院要求執行判決再給18萬元。」
女方毀收條再索償
至此,梁認為原女友是與其美國男友一同設計圈套騙取其錢財,由於梁年事已高,且無生活來源,僅靠平時積蓄度日。當得知自己白白損失的18萬元由於沒有有利證據,勝算把握不大時突然中風。鄰居看其可憐,將其送進醫院進行看護,並籌錢為其交住院費。
一名自稱該老翁鄰居梁姓男子表示,希望香港政府能夠盡快與深圳有關部門進行協商,將梁姓港翁送回香港醫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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