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3-26] 盡快釋法最符合香港利益
■譚正之 政治評論員
絕大部分市民不想在新特首二年或五年任期上糾纏,以便盡早產生新的行政長官。但「民主派」決心要導演一場「政治領匯事件」,再次搞亂香港。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香港各界應丟掉幻想,特區政府應盡快提請人大常委會釋法。
特區政府擬提交立法會有關行政長官出缺,新選出者只能完成剩餘任期的法案,希望可以避免人大常委會釋法,眾多的評論也苦口婆心地勸說所謂民主派以大局為重,不要再「玩野」,以免損害香港國際形象及金融中心地位。但筆者認為這種「願望」只是「一廂情願」,只是幻想,為維持香港社會穩定經濟繁榮計,香港各界應丟掉幻想,特區政府應盡快提請人大常委會釋法。
「民主派」視特首任期為「玩野」機會
之所以要盡快釋法的第一個原因,是所謂民主派中肯定有人要「玩野」,破壞行政長官順利產生,中國的傳統智慧稱之為「樹欲靜而風不止」。「心水清」的港人早已預計,所謂民主派肯定會在立法會上搞拖延戰術,更會在七月選舉最後階段,才提出像反對「領匯」房地產基金上市般的司法覆核,製造憲政危機。為甚麼他們會與一般香港市民要穩定要發展的願望背道而馳?原因是他們中不少人本來就是靠嘩眾取寵起家,靠亂「上位」的。近期經濟復甦,局勢相對穩定,已令他們少了出鏡、曝光機會,人氣大降,政治本錢大削,目前行政長官任期之爭,無疑又是他們的一個黃金表現機會,不用就是「傻仔」。而且在目前香港的政治氛圍中,玩這一手並不需要大的機會成本,成王敗寇對他們不適用,在他們眼中是成也王敗也王的。
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
為了維護香港的國際聲譽及金融中心地位,也必須盡早及主動釋法,制止「政治領匯事件」出現。本來,領導人出缺,繼任者補其餘下任期,是國際普遍做法,並無甚麼合理不合理;這也是基本法的立法原意,絕大部分市民亦不想在二年或五年上糾纏,以便盡早產生新的行政長官,帶領香港發展經濟,但既然所謂民主派中人決心要導演一場「政治領匯事件」,要再次搞亂香港,有關方面就應遵循「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的古訓,及早應對釋法,化被動為主動。
人大釋法天經地義
人大常委會從實際情況出發依法釋法,是合憲合理,體現一國兩制的事情,是為了保持香港社會穩定經濟繁榮的必要之舉,是常態而不是「異動」,港人何懼之有?回想在回歸之初,由於所謂民主派對主流傳媒的影響及挑動,部分港人對一國兩制未全面理解,那時中聯辦及中央官員似乎對香港的問題不能有發言權,一出聲就被所謂民主派及其政客、傳媒圍攻,抹黑成「干預一國兩制」,近兩年中央「不信那個邪」,依照憲法和基本法,重申一國兩制一國為先的原則、中央對香港政制發展的主導權,並履行了有關權責,法理兼備,高屋建瓴,所謂民主派的「說法」便土崩瓦解,「異動」回歸了常態。基本法有不夠明確細緻的地方,人大常委會根據立法原意及香港要求解釋,是基本法的規定,天經地義,也是常態並非「異動」,但現時同樣被所謂民主派攻擊為「異動」,好像再釋法一國兩制就要「完蛋」似的。因此排除干擾,盡早釋法,是令釋法被扭曲為「異動」重新回歸常態的重要舉措,意義深遠。(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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