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3-27] 公安部央行聯手反洗錢
【本報訊】據《人民日報》26日消息:公安部、中國人民銀行日前聯合制定並下發《公安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可疑交易線索核查工作的合作規定》,推動我國反洗錢協作機制的健全與完善。《規定》進一步明確了公安機關與央行在可疑交易線索核查工作中的職責分工、合作機制、內容和程式。可疑交易線索核查的協作工作,由公安機關經濟犯罪偵查部門和央行反洗錢部門管理,雙方將建立核查工作聯絡協調機制,每年召開兩次協調會議。雙方將建立聯合督辦制度,跨地區和重大、複雜的可疑交易案件,由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央行反洗錢局聯合督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經濟犯罪偵查部門和央行反洗錢部門對本轄區內重大、複雜的可疑交易案件聯合督辦。雙方還將建立情報會商制度,每月召開一次會議,共同對可疑交易線索進行審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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