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3-31] 兩黨十項共識內容
一 兩岸客運、貨運包機的節日化和常態化。大陸方面對此表達了積極的態度,望台灣方面派出團隊來大陸磋商,國民黨參訪團也將積極促成政府相關部門推動落實。
二 台灣農產品在大陸銷售的問題。該問題涉及台灣台中、台南的果農和菜農的利益,大陸方面同意在通關、檢驗檢疫、物流等擬定優惠政策、制訂便利措施。國民黨方面還將繼續安排農民團體到大陸商談。
三 兩岸農業合作。大陸歡迎台灣農民來海南、黑龍江等農業試驗區參訪和發展,並同意研擬促進合作的辦法,保障兩岸農業合作。
四 保障台商權益。國民黨參訪團提出,雙方應簽訂「保障台商投資權益的民間協議」,大陸方面表示贊同,並將推動協議的簽署。
五 台灣服務業和觀光業非常期待開放大陸民眾到台灣旅行。大陸方面願意為此積極作出準備,並要求台灣方面對此作出相應的準備。
六 台灣金融、保險、運輸、醫療等行業都希望到大陸發展,大陸研議進一步的開放措施,並進一步加強行業間的合作。在兩岸信息產業標準研究問題上,大陸歡迎台灣科技業來參與制訂,並共同推動。
七 兩岸新聞交流。參訪團提議,推動台灣媒體在大陸常駐進程,大陸方面表示將積極推動兩岸媒體互派常駐。
八 大陸對台漁工輸出。大陸方面希望兩岸民間組織就漁工人身意外、保險、休息場所等問題加強磋商,做出妥善安排,大陸方面願意恢復對台漁工輸出。
九 民間交流。雙方同意,應在縣市、鄉鎮間加強交流,促進雙方人民的了解,利於兩岸和諧相處。
十 台生在大陸求學。大陸同意台生在大陸求學收費標準與大陸學生一致,並考慮設立台灣學生獎學金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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