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4-02] 新寶戲院偷步遭申請禁制 放大圖片
新寶戲院被食環署申請禁止令。 (溫瑞麟 攝)
【本報訊】食物環境衛生署昨日就旺角豉油街60號新寶戲院無牌經營,向法庭申請禁止令。食環署發言人表示,在上月29日,該戲院被發現在未領有食環署簽發的公眾娛樂場所牌照(戲院牌照)前無牌經營。
發言人補充:「雖然本署已作出檢控及發出警告,但該戲院仍繼續經營,因此本署已就該戲院向法庭申請禁止令。」有關聆訊會於本月27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進行。
位於旺角豉油街的新寶戲院(前金聲戲院)在上周四重建後開業,食環署表示,該戲院改裝工程後,必須待消防處及屋宇署審批才可繼續經營,現時該戲院在未獲批准下,違例經營。該戲院前身為金聲戲院,經過一年清拆重建,改名為新寶戲院,戲院外貌經翻新後,煥然一新,上層更設有落地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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