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4-03] 譚惠珠:人大早立任期「路標」 放大圖片
譚惠珠出席港台基本法研討會。(李志樑 攝)
【本報訊】(記者 平立)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昨日接受電視專訪時表示,在新特首任期的問題上,港人其實有明確「路標」,因為人大早已清楚表明將在2007年選出第三屆行政長官,所以7月10日補選出來的並非第三屆特首,只接替董建華完成餘下任期,但如果香港不接受這個「路標」,選擇人大釋法可能最能弄清事情。
曾參與基本法起草工作的譚惠珠說,基本法是全國性法律,對於與中央有關或涉及中央與地方關係的事務,會用內地方法解決,而港人習慣的普通法,字面解釋清楚就可,但即使是普通法,如果字面解釋與法律其他條文整體上不銜接,也可重新定義,「並不是絕對白就是白,黑就是黑的。」
譚惠珠憶述,當時她所在的草委會政制小組開過19次小組會,也討論過特首補缺的問題。當時他們認為假設性的問題實在太多,因此決定只規定首10年的行政長官選舉辦法直到2007年後才按實際需要,循序漸進地修改。譚惠珠說,在考慮2007年之後怎樣做時,可以多注意和討論現在浮現出來的這些問題。
譚惠珠笑言,作為一名「草委老兵」,她很希望香港各界能更多認識基本法,特別是基本法中關於中央管理事務和中央與地方關係這兩個課題,因為關於基本法的爭議多在這兩個方面。
兩地法律制度勿「不相往來」
譚惠珠認為,一方面,內地和香港兩個不同的法律制度之間不應「老死不相往來」,她希望雙方坦誠交往,多了解、多互諒,磨合得更好;另一方面,要多宣傳基本法,特別是多解釋上述兩個課題。
譚惠珠透露,她曾出過兩本關於基本法的書,還將之翻譯成英文,不少資深大狀都用作參考,可惜這兩本書出來兩年後都絕版了;她認為出書仍不足夠,尤其對一般人來說,這類書太枯燥,因此最佳辦法是基本法推廣委員會和學校有系統組織師生聽講和學習基本法。
譚惠珠表示,如果人數足夠,她這名「老兵」願意舉辦講座。
|